駕照(駕駛證)滿十二分重新考試流程
1、 違法記分滿12分(含)的駕駛員,到交警大隊各中隊或機動車管理所開具違法交通管理滿分通知書。
2、 持該通知書到安全教育學校進行學習,學習完畢后,核發學習卡,約考(學習報名時須帶身份證,近期一寸彩照一張)。
3、 交警大隊車管所對已辦理約考手續的駕駛員進行考試,合格者辦理銷分手續,取回駕駛證,若駕駛證被扣在交警中隊,憑考試合格通知書到駕駛證被扣交警中隊領取駕駛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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